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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简单的案件需要聘请律师吗?——从一起彻底反转的借贷案谈起2022.8.2本站讯

TIME:2022-08-02 16:44 | VIEWS:

看似简单的案件需要聘请律师吗?——从一起彻底反转的借贷案谈起

 

现实中,在我们面临纠纷需要诉讼时,很多人都在纠结,到底要不要聘请律师?这事我自己也能解决,聘请律师有用吗?多咨询几位律师,将他们的意见综合起来,我也能够掌握要点,再省掉一笔律师费不香吗?那么,看似简单的案子,找不找律师,到底有没有区别?笔者接下来以自己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身说法。

A先生与B女士二人为夫妻,辛先生与二人经人介绍认识成为朋友。2006年开始,二人以在西安办厂及后续经营需要资金为由,提出向辛先生借款。同年12月5日,A先生向辛先生出具“承诺”一份,载明“辛先生借钱支持我办厂,在以后的经营当中,若卖厂或转让必须要经过辛先生同意方可。”辛先生基于对二人的信任和A先生出具的书面“承诺”便同意出借,之后陆续向二人出借款项数百万元。2010年1月1日,B女士收回之前向辛先生出具的借条,将借款汇总重新向辛先生出具借条。2010年10月1日,夫妻二人共同确认后再次向辛先生出具借条两张。之后虽经辛先生多年催要,但多年来二人基本未偿还借款。后来A先生还将用辛先生所借款项开办起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到他人名下,在该公司被拆迁赔偿近千万元款项后,也未偿还辛先生的借款,有了明显的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表现。

辛先生索要未果后,咨询了几个律师,便根据自己大致掌握的诉讼流程及要点,在未聘请律师的情况下,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向A先生及B女士主张200万元借款本金(起诉的时候未诉利息)。辛先生全程自己立案、开庭,还在诉讼过程中追加公司为被告并保全了公司账户上200万元拆迁赔偿款。然而2021年12月底,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却只判A先生、B女士承担150万元本金,不但少了50万,还以无证据指向当时夫妻二人借钱开设的公司就是本案被告公司为由,判决该公司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这下辛先生着急了,因为A先生和B女士二人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现在判决公司不承担还款责任,根本实现不了债权,跟输了没什么两样,判决到最后只能是一纸空文,无法得到执行。辛先生此时对自己没有委托律师的盲目自信感到懊悔不已,下定决心要聘请律师为自己提起上诉。

之后辛先生慕名到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委托本所庞森、朱宇睿律师代理二审。接受委托之后,二位律师深入研判案情,在上诉期内,经过深入研讨后起草了长达八页的上诉状,辛先生看到上诉状时激动的说“真是太专业了,有你们二位律师,案子一定会赢”。提交了上诉状之后,二位律师又指导辛先生搜集证据,调取当时借款发生时A先生及B女士夫妻二人名下登记设立的公司的登记档案,并与辛先生反复沟通确认当时借款出借的具体情况。通过搜集的新证据能够充分证明A先生和B女士的借款均用于被诉公司的开办及生产经营。至此,二位律师对此案二审也更有信心。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律师向法庭提出:一、本案所涉借款就是A先生、B女士夫妻二人借来用以开办、经营被告公司,A先生向辛先生出具的《承诺》系被告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设立后第一任法定代表人A先生出具,本案的《借条》又有另一发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B女士签名,A先生和B女士之后多次补打借条、在承诺上签字确认,而该夫妻二人在案涉借款出借前后在西安市仅设立了被告公司一家企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结合其他证据,足以认定《承诺》所称“办厂”就是开办被告公司,应当判决公司承担。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本案应当判决支持200万元。

二审法院在审查案件事实之后接受二位律师全部的意见,综合全案证据,最终改判A先生、B女士及其开办的公司共同于判决生效十五日之内偿还辛先生借款200万元。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之后,辛先生悬着一颗心终于放下,200万债权这下也有了着落。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不能拿个菜谱就以为能当大厨,看似简单的案子,在诉讼过程中,会有很多情况,需要专业的律师根据知识、经验去判断、决定,方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