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西安律师事务所,西安婚姻律师,西安房产律师,西安合同纠纷,西安刑事律师

HOTLINE 热线电话
029-87201100

典型案例 | 合法租赁起纠纷,律师妙手挽乾坤2024.2.4本站讯

TIME:2024-02-04 17:29 | VIEWS:

典型案例 | 合法租赁起纠纷,律师妙手挽乾坤

 XUXIAOPING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2024-02-04 17:23 

安居方能乐业,近年来租房已经成为众多人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而一纸诉状,让原本安稳承租的租客陷入无法继续居住的风险,经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刘傲、孙明律师的代理下,法院作出的一纸判决,维护了租客的合法权利,使得租客能够继续安心居住。




案例简介

2018年10月,A先生同B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B女士将其家庭成员共有的房屋出租给A先生。在合同签订时,包括B女士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均在现场,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将房屋出租给A先生,并授权由B女士同A先生签订书面合同以及收纳租金。合同签订后,A先生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支付租金,并实际占有使用了房屋。

2023年10月份,A先生突然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被B女士父亲某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屋,A先生顿感委屈,当时明明是经过了他们全家人同意,怎么现在成了未经授权签订合同,还被诉到法院。A先生在收到传票后,慕名委托了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刘傲、孙明律师,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意见

接受A先生的委托后,二位律师详细询问了整个事件的详细经过,梳理了所有案件材料。在梳理材料的过程中,二位律师发现原告的诉请无据,遂立即联系法官提醒了原告的诉请问题,之后法官联系原告代理律师指导其变更了诉请,之后两位律师重新梳理案情脉络,在明确了以下案件风险点及争议焦点后提出以下意见:

1、案涉房屋系B女士家庭成员共同共有,而非某先生自有,且A先生与B女士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已经过包括某先生在内所有家庭成员的许可,某先生也接受参与分配了A先生支付的房屋租金,A先生作为承租人占有案涉房屋具有合法性、正当性;

2、房屋租赁合同真实有效,A先生是合法取得案涉房屋的租赁 权,合法占有案涉房屋,某先生主张A先生腾挪案涉房屋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之后在案件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采纳了二位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综合全案证据后得到以下判决结果:驳回某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二位律师提醒:物权请求权人向相对人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应当举证证明自己是物权人,占有人对该物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如果占有人主张请求权人不享有物权,须举证证明。且占有人对请求权人的物权归属没有异议,仅主张自己为合法占有的,须自己举证证明这一主张成立。


本案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